一名男子非法组织在三亚招揽旅行社业务 将被罚款10万元

新华网三亚5月18日电(赵青山)无营业执照和旅行社经营许可证,男子刘某某私自组织招揽旅行社业务在三亚进行。5月17日,根据网友提供的线索,三亚各涉旅部门迅速调查处理,拟对刘某某处以最高10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
5月17日凌晨,一位名叫顾老师的游客在网上发帖称,她和家人已经报名参加了为期一天的海上之旅。没想到接待车是拉货的“破面包车”。报名时已经交了300元,司机再次索要300元的“上车费”。出海途中,邮轮公司付费享受二楼VIP服务,并报名摄影优先潜水。

三亚市旅游整治办公室对顾的帖子进行监测后,于当天上午立即组织交通、工商、物价、旅游质监、旅游警察等旅游相关部门,对其反映的问题进行联合调查。

据了解,顾先生和妻子通过司机的推荐报名参加了帆船游艇西岛一日游。报名费是每人150元。收取报名费后,司机将顾先生夫妇送到游艇码头交给刘某某,刘某某以自己的名义与游客顾先生签订旅游合同,安排登上“之星一号”游艇。

经查,刘某某与三亚杨凡游艇会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赁合同,合同期限为2018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18日,刘某某将组织游客安排游艇。刘某某未取得营业执照和旅行社经营许可证,组织、招揽旅行社业务,涉嫌未经许可招徕、组织、接待游客,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第二十八条规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第95条规定,三亚市旅游质监局拟对刘处以10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
同时,市交通局责令三亚杨凡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立即停止“杨凡之星1号”和“杨凡之星2号”两艘游船的一日游。相关部门正在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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